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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公卿士大夫

最早设县,这些县与原来奴隶制国家国君直接统治的领邑和国君分赏给卿大夫的封邑不同。

    君主在县设有长官,县是一级行政组织,由君主直接控制。

    春秋后期,晋国首先设立了郡,“郡本来设在新得到的边地,因为边地荒僻,地广人稀,面积虽远较县大。但是地位要比县低”。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国之间战争与交往的频繁,边境地区也逐渐繁荣起来。

    由于郡的面积大,在郡以下逐渐分置了若干县,形成郡统县的郡县制度。

    与此同时,也加强了郡县行政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郡的长官称为“守”或“太守”,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军事长官,所以常常任命武将出守,官名也因此而来。

    关于春秋战国时的郡的行政组织,史略其详,目前还没有资料可供推断,人们多根据《史记》、《汉书》所载的秦制来进行猜测。

    县的长官称“令”、“长”、“公”、“尹”、“大夫”、“啬夫”等,并不统一。

    各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在县内还设有丞(主民政)、尉(主军事)、御史(主监察)、司寇(主刑罚)、司空(主土木工程)、司马(主军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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