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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 河洛(二)

通都水司、营缮司、工造司、钦学司,以确保初步形成的新学及工造体系,在中枢拥有足够大的发展空间与话语权。

    除了中枢机构的进一步改善与完善,第二阶段的河洛战事完结后,韩谦最紧要做的一件事,就需要在军事参谋府的框架下,进一步完善新梁军的编制以及组建拱卫国都洛阳的“侍卫亲军”。

    前朝以来乃至梁楚晋蜀四国,军制不管是军府兵还是役兵、募兵,主要分京军、州军两类,而京军又分禁军、侍卫亲军两个体系,以形成中枢与州县以及禁军与侍卫亲军相互制衡的效果。

    韩谦要推行新制,军府兵、役兵都要取消掉,而推广义务兵制度暂时也不现实,只能将融合一部分义务兵制特质的募兵制全面推行下去。

    又由于棠邑军已经形成完善的军官培养制度,韩谦目前就有条件将之前禁军、侍卫亲军以及州兵等体系都推翻掉,重新建立一个更高效、更便于他指挥调动的军事体系。

    韩谦将兵籍、募兵等事,纳入右内史府的兵司,但将兵马调动、将领任命、军营及防区建设、兵甲军械战船的修造,都纳入军情参谋府管辖,而不是利用旧的南北衙司体系进行相互制衡。

    除了照区域及实际攻防需要,设立行营及卫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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