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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三章 丰富多彩

镇“商贾所聚”,“州县官凡有需索,皆取办于一镇之内。

    诸般百物,皆有行名,人户之挂名籍,终其身以至子孙,无由得脱”。

    又如嘉定二年(1209年)莫光朝所撰的《青镇徙役之碑》谈到湖州的四安、新市等镇在差役方面早已实行坊郭法,邻近的青墩镇居民也要求获得相同待遇,终获批准。

    因此这些都表明,到南宋中后期,相当部分江南市镇的居民已从乡村户籍中分离出来,正式列入城市坊郭户的范围。

    至于当时市镇的社会生活与风气的话,怎么说呢,因为居民的社会生活是市镇社会形态的具体表现。

    与经济、人口和社区布局状况一样,南宋时期许多江南市镇在居民日常生活方面也日益呈现出城市化的特点。

    从教育方面来看,前文已经提到,不少江南市镇都设有官办的镇学和民办的书院、小学、蒙学等不同形式的学校,如青龙镇、澉浦镇、上海镇、景德镇、震泽镇、古步市、桂店等,有的还颇具规模。

    如应熙《青龙赋》称该镇“镇学列三千余名之学士”,虽属夸张之辞,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青龙镇学的规模是相当大的。

    又如澉浦镇的镇学是嘉定十年(12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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