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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

    2012年夏下午3点,华夏国西南部昭阳县昭阳人民法院院长贾郑智男正在慷慨激昂的念着判词。
    “被告人萧默,男,21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受害人贾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04444元”
    此时的被告席上,坐着一个头发蓬松,胡茬微卷,双目无神的青年。他好像看不到庄严的国徽,听不到正义的审判或者此刻的他已经感知不到自己还活着。是的,他虽然还活着,但心却已经死了。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半个月,除了每天机械的在牢头目光的注视下吃点儿饭,他就把自己封闭在另一个世界。没错,他就是萧默!
    与被告席完全不同的风景,此时的原告座位上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他的手臂上还缠着纯白的绑带,但他的嘴角却时刻挂着轻蔑的微笑,并不时用得意的目光扫过萧默。他知道今天无论如何萧默都难逃入狱的命运,他的伤早就差不多痊愈了,之所以一直缠着绑带,就是要做出他被萧默重伤的样子,而且他还花了3万块钱找熟识的医生开了伤残证明。当然,他贾政做事从来都要十拿九稳,没几个人知道此事在审判席上代表法律尊严的贾郑智是他的堂哥。贾郑智院长还在滔滔不绝的念着判词,贾政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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