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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枪毙她!就是她故意点火要烧死我们。rdquo;
对,对,她还拿镰刀砍我们,不然我们也不会烧得这么严重,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枪毙她啊!rdquo;
给他们记笔录的警察说道:村民表示你们在王雅琳非自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出嫁,她才十八岁,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你们这样强迫她和别人发生关系是违法知道吗?rdquo;
我们、我们没有啊,我们只是给他们订婚,对,订婚,他们没有发生关系。rdquo;
警察看他们几眼,边记边说:她身上遍布伤痕,村民反映她经常被家暴?有这回事吗?rdquo;
没有,绝对没有,是她笨手笨脚,自己磕的,真没人打她,有谁看见了?rdquo;
警察问到最后也明白了,这些被害者一个个的都活该,到了这个时候还强词夺理的狡辩,真是半点悔改之心都没有。
就是不知道那个王雅琳是不是被他们逼疯的了,这案子现在这样,很有可能是以王雅琳进精神病院结束,毕竟客观证据是王家人逼迫在先,王雅琳被迫反抗。
陆可晴知道这边的消息后,立即就请了一位律师帮王家人打官司。不要赔偿,要也要不到,就要把王雅琳告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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