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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洛晚晚还有个丫鬟,这会儿不知道上哪里去了。女配庶出,不如女主前呼后拥。带上零花钱自己出门。
“家姐,你这是要去哪儿?你的珍珠衫还没做完,我等着饱眼福呢。”洛艳艳追在身后问。
书中洛晚晚人生的失衡是从一件珍珠衫开始,妹妹穿着她亲手织的珍珠衫,衬着她在辉夜间璀璨发亮,宛若天人。洛家的小丫头,一夜之间,成了众公子心中的梦中情人。
而现在的洛晚晚,就想借着妹妹的这把火,把开始走霉运的人生照亮。
凉州有着全国最大的河蚌饲养场,出产的珍珠遍销全国,连宫里娘娘们用的珍珠粉,也是这里产的。湖泊发出湖蓝色的耀眼光芒。
好美。
湖泊中央拉着渔网的船夫喊着:“又来买珍珠了。”
正好遇上原女配熟人了,挺好。
等船夫靠岸,洛晚晚才发现是个英俊得没谱的男人。他生得剑眉星目,鼻梁高挺,下颌的弧度十分好看,卷起的袖子,露出的手臂上缠着暴起的青筋,显得很有男人味。而且他气质很好,若不是他熟练的在收网,还以为是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
洛晚晚看傻了眼,真帅啊,十八线外的素人都这么帅,作者果然是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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