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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谜之死因

话的。
    “去过。”宫澧答道,声音森凉冰冷,“不仅去过,我还开了棺。”
    一句话,震惊的君兮说不出话来,她方才一问已觉不妥,自古以来崇尚死者为大,我朝律例更有亵渎尸身惩治刑罚。
    凡是以焚烧、支解之类手段残害死尸或者是将尸体遗弃到江湖水中去的,都要按照“斗杀”罪减一等即流三千里行罚;如果仅仅是损伤尸体的,也是按照斗杀罪减二等即徒三年;但如果残害、遗弃的是自己尊亲属的尸体,那就要按照斗杀罪处以斩首死刑。此等不论,便是百姓在田间地头、施工时发现了无名尸首而不予以埋葬,随意丢弃的,也要处以徒二年;把尸体烧毁的,处徒三年;如果是尊亲属的尸体,就要加罪一等;烧毁棺椁的,处以流三千里;烧毁尊亲属尸体的,就要判处绞刑。
    入殓之尸更不可随意妄动。至少有案在册的,不曾有一例入殓之尸开棺供验的,所谓入土为安,人们认为开棺会扰逝者安息,死不瞑目。
    据说曾有人因对死者死因存疑而开棺验尸结果行路撞鬼的,被亡魂找上门的,民间虽有此等流言然无籍册记载,难辨真伪。不过她在丰州时经常助府衙知县断案,有几宗案子,明知有疑,却因已经入殓,其家人恐惊扰亡魂拒绝开棺验尸,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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