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地方巡捕治安警备队
然,需要抓危险分子的时候,司法部门有权要求巡捕房协助出警。
法警处理的一般都是民事纠纷,危险性不大的任务,他们虽然配枪,但属于‘民警’的性质,很少会直接加入火并当中。
因此,法警的武力基本上可以忽略,他们连普通巡捕都打不过……
当然,对老百姓而言,法警的震慑力还是很强的,不管怎么说也是配枪的人啊!
此时的大明,火绳枪早已泛滥,光是缴获南宋和藩镇军阀储备的火枪就足够李察使用了。
这些火绳枪回炉太浪费,民间又禁枪,所以就成为了地方巡捕治安警备队和法警的武器。
至于燧发枪,是不允许地方官府拥有的,无论是当初的藩镇军阀还是南宋留下来的火枪作坊都没有能力打造燧发枪,所以明廷禁止燧发枪的命令执行的非常彻底。
如今明国只有李察的系统兵持有燧发枪。
之前阵亡的士兵遗留下来的燧发枪则作为战略储备使用,即便系统出品必属精品,燧发枪也是有使用寿命的,用多了就容易炸膛,需要更新或维修。
修理成本太高,还是更新来得划算,反正这个时代燧发枪的技术含量也不高……
系统步兵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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