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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我家鱼塘连万界(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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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见义勇为?
中年民警,他站起来说道:“陈锋第一次出手,是因为他正面临着抢劫以及枪口顶在脑袋上等危及生命的行为,他此时出手属于正当防卫。而且,死亡的那名劫匪只受了一拳,说明伤害没有持续,不属实防卫过当。那名重伤在医院的劫匪,虽然被陈锋打了,嗯监控上显示是6拳,但是这几拳持续时间不足4秒,也不构成防卫过当。所以我们法制科认为,陈锋的第一次出手属于正当防卫。”
领导笑道:“第一次毋庸置疑,我们大家都认为属于防卫过当。那么第二次出手呢?你们再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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