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五年登基三年模拟(5 / 5)
首页
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196页
“‘红’刑是用刀;需在受罚之人的双腕、双踝、脖颈、膝后共七处均割出裂口,并差人在旁不断挤压伤处周围,将流出的血液汇集到一口小缸中,直到受罚者血尽而亡——因而得名为‘红’。”
--
<本章"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观看!>
上一页
加书签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