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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有关民本的言论,来彰显他们的圣明仁德。而在《弘武宪诰》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是贯穿始终的。如果说“天命”是《弘武宪诰》的渊源。那“民惟邦本”就是整部《弘武宪诰》的灵魂。
与沉浸于民本思想中的,情绪高昂的黄宗羲不同,另一位《弘武宪诰》的编撰者汤来贺,此刻却在心中长长地舒了口气。由于在孙露掌权之前,并没有宪诰这一说,更没有宪法的概念。汤来贺等人既不知道宪法应有的格式,也不清楚宪法究竟涉及多大的范围。就算是在17世纪的欧洲也没有出现过一部成文宪法。汤来贺等人唯一的参照物就只有当初隆武帝签署的《乙酉宪诰》和孙露本人提出的一些零星建议。这就意味着汤来贺等人需要另起炉灶或是嫁接古代典籍来编撰一种新的律法题材。
虽说这是件麻烦的差使,但汤来贺等一干司法部的大臣做起来却是一丝不苟。不管怎样宪诰终究是皇帝想出来的东西。那自然就是合理的,甚至还是标新立异的圣明之举措。正如当初明太祖朱元璋可以模仿《尚书大诰》搞出《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四部“法上之法”来。同为太祖皇帝的孙露自然也可以搞出一部《宪诰》来。反正在士大夫们看来孙露与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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