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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7页

她的还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没有完成。
    农历四月二十六日,才刚刚结束不到半年的国会再一次被召开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国会的议员们并不是来此地提交他们的请愿书。而是来审议一份对后世发展产生极大影响的法律文件——《中华帝国弘武宪诰》。当然此刻的《宪诰》还未被灌上新名字。但与会的人都知晓这将是下一个新朝代颁布的第一份《宪诰》。
    由国会来审议《宪诰》这样重要的律法,这在隆武朝时期是不曾发生过的。之前隆武国会的职权只限于审核内阁交付的预算以及征税提案。并通过国会议员各自代表的地方议会来控制地方上缴给中央的税收,从而使国会得以左右朝廷的财政权。其实从崇祯末年起,明朝中央政府对地方税收的控制就已经陷入了瘫痪。弘光帝在位时,南京朝廷对赋税的征收范围更是缩小到了江浙一带。两广、湖广、福建诸省虽毗邻京畿,却始终抱着袖手旁观的态度。这种情况直到孙露掌权的隆武时期才得以缓解。虽说从那时起南京朝廷有了关税、私掠金等其他收入方式。但地方上缴的钱粮依旧是中央财政的主要来源。而地方议会的议员们,恰恰就是各地缴税的大户。
    在隆武朝时期,各地方议会通过选举产生国会议员,并由国会议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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