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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来贺听孙露这么一说好象也有了些明白了。难道孙露真的只是想让自己协助张慎言实行陪审团制度。却听孙露继续说道:“总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大明有大明的法律。我不想冤枉某些人也不想放过某些人。不过汤大人在协助过程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锦衣卫和军管会只有知情权,没有审判权。决不能允许他们私设刑堂。”
看来孙露这次确实是要秉公办事。这让汤来贺放心了不少。说实话他对陪审团制度还是能接受的。最初的陪审团只出现于香江商会内部的仲裁机构。主要是处理一些生意上的纠纷。《大明律》虽然详细但对于商业方面的纠纷并没有具体的条款。许多官府往往借此压榨商人。因此不少商人都选择去商会下属的法庭来解决问题。商会的法官根据先前的判例进行判决,即使是有商会的条款,也要由法官在具体的案件中对条款进行解释。某些重要的案件则需要当地的议会派出12个议员组成陪审团来协助判案。刚开始汤来贺对此很是不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太过简陋。商会相应条例就那么简单的几条。如何能保持公正。但越来越多的商人选择去法庭解决纠纷。不少地方的县官也开始效仿这种方式处理民间的纠纷。这使作为布政使的汤来贺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种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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