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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页

的《自由大宪章》再加上自己在广东两年的经验所得出的结论。当初为了有所借鉴孙露在广东时就托传教士帮她翻译了英国的《大宪章》。《大宪章》当时给孙露的感觉是:“它是个封建契约文件”。“自由”二字只是附带品。它头上的“光环”是后人凭着主观意识给加上去的。如果说号称“议会之母”的英国议会现在都是如此。自己这个半吊子议会想要在短短数年时间内做到“形神兼备”几乎是在痴人说梦。她清楚的知道现在的议会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但就算如此孙露依然坚定不移的要制造那个“躯壳”。就象是乌龙茶这第一泡虽然是不喝的,却能洗茶留香。
    “用礼法。以礼化俗。那些乡绅,商贾之所以见利忘义。那是他们缺少圣人的教化。只有做到教民、养民、保民才能真正的做到通民气、同民乐。”陈子壮说出了自己这两年的心得。在他看来广东许多议员就是因为自身修养太低了难以做到为民请愿的水准。
    开始第二次注水的孙露听陈子壮这么一说手不由的一抖差把水给洒出来。还以为自己的老师会有什么高见呢。没想到竟然是“用礼法”。太讽刺了吧。自己还一个劲的想怎么使议会不受礼教的束缚。这倒好要用礼法教化下面的那批议员。不过陈子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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