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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不好。”
“那他为什么喜欢你不喜欢我?”
又是这个问题。
顾安想起从前偶然听到的,关于他和隔壁菜菜小姐的评论。
菜菜小姐出手大方,适合做情人;肉肉先生温柔疼宠,适合做老公。
那时他傻傻的以为,菜菜小姐大概是个时常换情人的主,可今天所见却告诉他,并非如此。
他想,长情如菜菜小姐,不但适合做情人,也适合做老公。嗯,就是不讲理了点儿。
于是他摸了摸菜菜小姐的头,“我不知道。但既然他不喜欢你却吊着你,你也就没必要再喜欢他了。”
“可我喜欢了那么久。”
常青说完这句哭了,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喝酒。
喝的晕晕乎乎的时候,他道:“他小时候救过我。”他伸出三根手指头,“三次。”
“第一次,我差点儿被人贩子拐走,他过来把我拉走了。第二次,我掉河里,他把我捞了上来。第三次,我野外宿营时突发高烧,他给我裹上被子,把我从山上背了下来,到医院的时候,脚都起泡了。”
常青打了一个酒嗝,“我知道他一直拿我当弟弟。可我就是喜欢他。”他眼泪流的更厉害,“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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