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九章:大赦天下
以劳,另办升授大典,令有司各部除豁。
自崇祯二十二年九月以前,辽东各府县未逮之赋、税,咸敕免之。
各衙门敢有以之催逼害民者,官为免官,役为免役,因而致民家破人亡者,诛九族。
全国一统,当大赦天下,与民共欢,此朕之心所在。
官吏军民等在狱人犯,除谋反大逆,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谋杀,故杀人,蛊毒魇魅,毒药杀人,及见提奸恶外,宜悉赦免。
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大小,咸发之于盐工矿田帮工,轻者三年,重则五年皆可免罪。
北地各省、全辽各州府,悉三年免赋,所令衙门出银复建帮农,若有不办,必严惩之。
鳏寡孤独,养济院、惠民药局等有司依例存恤,毋令失所,若查有之,严办。
改例:民年七十之上,笃废残疾者,有饥寒不能自存者,皆入养济院,官为赈济。
山西、陕西、河南、湖广、云南、四川六省流移人户,或归原籍,过遗留本地,各依其愿。
凡往辽东者,给永业田百亩,合用种籽牛具,所居民房亦有官府承办。
因建奴愚昧,辽东之乡学、县学、州学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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