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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一章:荆楚族系



    《左传?昭公十二年》有“昔我先王熊绎,……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

    《新序?杂事四》:“昔者,楚熊渠子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关弓射之,灭矢饮羽,下视,知石也。”射石之事,荆楚熊渠首开先例。

    《左传?成公十六年》:“潘尫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彻七札焉。”《说苑?权谋》:“(楚)共王猎江渚之野……有狂兕从南方来,正触王左骖,王举旌旄,而使善射者射之,一发,兕死车下。”

    《淮南子?览冥篇》:“蒲苴子之连鸟于百仞之上”。“蒲苴子,楚人,善戈射者。”善射者以楚人独多,自可证楚人以善射为长。

    楚人的“桃弧棘矢”不唯以善射,且兼及“除疾殃”之巫风。《左传?昭公四年》称“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周礼?夏官?方相氏》则有“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

    蔡邕《独断》:“于是命方相氏黄金四目,蒙以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楯。常以岁竟十二月从百隶及童儿而时傩,以索宫中驱疫鬼也。桃弧棘矢,土鼓鼓旦,射之以赤丸,五谷播洒之,以除疾殃。”凡此“熊皮”、“时傩”、“桃弧棘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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