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 21 部分

社会所能给予人们的权利大部分取消了。首先,它取消了魏玛宪法所赋予的公民自由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家庭的神圣不可侵犯,通信和电话谈话秘密,集会结社自由,以及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等等。接着,它又授权帝国内政部长可暂时控制那些无力维持秩序的州政府。没有一个部长反对剥夺公民权;唯有巴本提出,g预各州的事务,将会种下深仇大恨,尤其是在巴伐利亚州。巴本的异议也是一瞬即逝。他同样只作了一点小小修改——有名无实的修改。当晚,希特勒与他一同晋见兴登堡。元首辩解说,为了镇压红s革命,这道法令是有必要制定的。巴本和梅斯纳未发表意见,总统于是便签字画押,没说什么。
    于是,《国家紧急法》便代替了保守派所梦寐以求的军事措施,由内阁掌握在军事专政情形下一般只授给总司令的权力。表面上,这些权力并不可怕,因为内阁里占压倒优势的并不是国社党。法令是通过了,但时间之仓促以及感情之强烈,竟使人们谁也搞不清取消公民权,而不是像先前的总理一样减少公民权的主意究竟是谁出的。这也许不是立志要取得独裁政权的希特勒之卑鄙y谋,而是历史的偶然x吧。很明显,这次大火已使希特勒到了歇斯底里的边沿,而他也确实害怕共产革命。肯定的,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