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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燃指供佛

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但实际上,燃指供佛并不是让人真的去燃烧自身供奉佛陀,或者说,燃指供佛未必真的对修行有好处。

    《未曾有因缘经》有云:徒苦烧身,安能灭罪?

    在佛门理论之中,三界六道宛如火狱一般让人难熬,何可在用火烧自己。因此,燃指供佛本身并不适合一般佛门中人修行,燃指的前提是维持住大慈悲心,无视燃烧过程当中的种种忧愁烦恼,借此感应佛陀之力。有点类似于神 道之中献祭之法,将自身部分献祭,融入神 祇之中,借取神 祇之力。

    但二者又有一定的区别,佛陀之道在于心,在于觉,在于空,没有对应的心境,强行燃指只不过是徒让身体受苦受痛,对于心的修行无有任何益处,反而有可能徒增罪业。

    因此,佛门之中能够完成燃指供佛之人,必然有着坚定如金刚的大慈悲心,自然也就有着不小的威望。

    同样,这种人认定的事情,别人根本没法劝,状态不佳的刘清源准备暂避锋芒。

    “阿弥陀佛!施主还请留步!”八指头陀再次口宣佛号,以他断指处为核心,淡淡的光辉从他身上绽放而出,这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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