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到天明
’发于‘五’,以眼、耳、鼻、触察之、识之,发乎于其质,故得其道,法自然也。”
一句话,犹如“醍醐灌顶”:
“法”就是“用”!
“自”是“自我”!
“然”——“是的”“对”“没错”“恩”!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句话是如此熟悉:
无数的,讲述修行的、传记,乃至《道德经》的注解书中,一次次出现的,令人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但它所表达的内容,却是如此的质朴、简单,没有“玄之又玄”和“高深莫测”。
人生于世间,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大地的厚德载物——它孕育了无数的生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物系统,所以人才能够生存。
大地能够厚德载物,是因为有天空的孕育——阳光是天空的,**是天空的,它赋予了大地以生机。
天空——我们能道。
于是:
道法自然。
想到这里,暖暖道:“小姨,我懂了!”
苏婉道:“说说看!”
暖暖便说了一下自己的理解。
苏婉听了,颌首道:“不错,是真的听懂了。”
暖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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