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4
案:《海外勋爵实授法》。
这部法令就是为了统治海外殖民地而特地出现。
是年,始皇帝对于一些功勋卓著的勋贵进行海外实封。
以爪哇印尼等南洋这些蛮荒岛屿为主,包括范氏、郑氏、西门氏等这些捐献财物换来勋爵身份的民间贵族,以及朝廷诸多有勋爵在身的勋贵都或多或少的按照勋爵等级领到了一块封地。
当然,封地上几乎没有人,即便是野生的土著都没几只,要想把封地变成自己的王国,还必须自己出钱出人造船购买工具去攻占下来,开荒垦田,建造城池和诸侯宫殿等等,这些朝廷是不会管的,反正只要不造反,这块地永世就是你的,有朝廷办法的土地证,谁都不能抢走。
海外实封法案的推出,一下就将大秦民间海外开发的热情完全激发起来,造船业和奴隶买卖成为了最为火热的两个行业,大量奴隶被江琥韩信两支军队从西方押送回来,又大船大船被大秦贵族竞相购买之后运送到荒无人烟的南洋进行开发。
短短只有两三年时间,南洋诸岛便已经到处都能见到拓荒的人群,南海和大秦之间的海道也繁忙无比,一艘接一艘的海船来来回回,如同蚂蚁一般将大秦的衣物工具等运往南洋,然后又一船一船的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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