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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资产转移



    “唉.....”吴宁长叹一声。

    古人啊,真是单纯!

    “假离的同时,老丈还要与张氏写一张押条,以秦家米铺、布庄之存货,还有各店之私奴为押,拆借款项。”

    “......”秦文远听傻了。

    只闻吴宁继续道:

    “与王弘义的押条上写明,以米铺、酒楼、布庄为押。一般情况下,当然包括这几家店面的货物与佣工。”

    “在王弘义来收押之前,让张氏去府衙递状,要求你还钱。”

    “你自然无钱,只得依契,拿米粮、布匹等货物抵债。”

    “懂了吗?”

    “不不,不懂....”秦文远脑袋有点不够用了,完全跟不上吴宁的逻辑。

    吴宁无语:“这很难吗?”

    抖着手里的押条:“王弘义这张押条,老丈无力偿还,那就要拿铺子抵债。依常理来断,不管铺中有无存货,自然是包括其中的。”

    “可是,老丈已经把货物抵押给了张氏,那不论是多少存货,那都是张氏的财产,与老丈已经无关了。”

    “王弘义就算再大的官威,也不能拿别人的财货来抵老丈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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