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我是谁,我做了什么?
,所以李森林就这么被遗忘了。
当一名球员在首轮选秀被选中时,选中他的球队必须和他签定一份期限至少为四(3+1或2+2)年的合同。
而在第二轮被选中的球员所在的球员球队则可以“拥有”这名球员三年时间,但是球队不一定要和他们签约。
很多美国ncaa球员,如果不能在首轮被选上,宁愿继续待在ncaa,因为在二轮秀被选上的球员,对球员很不利,除了可能得不到球队的合同外,一但被不合适的球队选上,将来nba的路将会很难走,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李森林也就被彻底搁置了。
当第一份10天合同结束的时侯,恰巧碰到首轮秀威斯布鲁克受了点小伤,于是,担心无人可用的教练组,又给了李森林第二份的10天短合同。
10天短合同,就是一般在球队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或者是为了考察一名球员是否适合自己的球队体系而签的一份合同。俗称就是“临时工”。
李森林说实话也是次轮秀里混得特别惨的一位。
眼看第二份10天短合同今天过完就要结束了。
威斯布鲁克的伤势又有所好转,毕竟是铁人一个,也就基本上不至于因伤缺阵了,加上原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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