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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事件


    7、4月10日下午,教育局及学校到何X学生家中,专程看望何X学生并向家长表示道歉。

    8、教育局及学校积极与何X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沟通,何X同学于4月14日按时到校上课。

    9、教育局及学校积极协调联系心理专家,做好了为何X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扶的各项准备工作。

    10、4月16日,教育局邀请何X学生家长到教育局,对夏老师错误行为的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并就后续对何X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报会上,夏老师再次向家长当面道歉。

    三、处理结果

    4月10日,教育局党组行文对夏老师作出处理决定:一是给予夏老师记过处分;二是将夏老师调离凤仪小学,到偏远乡镇小学工作;三是责令夏老师对错误行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向学生家长当面道歉,并承担何XX医疗费用;四是夏老师2017年度年度考核不下结论(取消当年教师绩效及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同时,教育局要求全县各校园及广大教师认真按照《2017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格依法规范办学,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推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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