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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遇刺

    《长安县日报》登出一则死人的消息。

    通过一张素描画像,被一妇人认出,言说是她家表弟,表弟从东都洛阳来投亲,却走错了路,于是乎想半夜冒夜禁走天桥,结果坠落而死。

    而死者的名字叫刘铭。

    根据妇人对死者刘铭相貌的描述,和提供的相关证据看来,妇人的话是可信的。但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总要走一个程序。这倒也是长安城中的惯例。

    至德十年,五月十二日,辰时。红日东升,气温骤起。

    长安县,丰邑坊,验尸堂大门口。

    官方宣布:关于《崇化怀远天桥坠桥案》,经当场查验,金吾卫和县衙武行一致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事件,于是长安县令决定,让一名副县丞主持了结此案。

    类似这种不存在疑点的死人案件,向来都是在丰邑坊举行。这里是长安108坊中,专门做死人生意的地方,同时县府的停尸房也设在这里。这里除了存有刘铭的尸体,还有几具未能破案的尸体停放在这里,用冰块镇住。

    到场的人,除了一名副县丞之外,还有左金吾卫副都尉陈彪、县衙武行副都尉粟凯,两名仵作,还有两名证人——魏昶、祁琪。

    两名苦主王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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