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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苟

金石。出于颜筋柳骨却又不拘泥于魏晋风范,反而有一种自成一家的气魄,就连宋清昭在一旁,也只是默默颔首。

    天地无极之间,仿佛只剩下写字的人,和赏字的人。

    十四个字,金钩铁划,行云流水。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放笔,收官。

    陈仲卿对这短短十四个字非常满意,前世喜欢勾勒书法,甚至周围没有笔墨时都会拿着枯枝在泥泞与青石板上写写画画,而着十四个字不长不短,以前每次都是在第五十九秒时完成最后一笔。

    宋官子盯了一阵子,拍了拍手,原本想出一道题考考眼前的人,谁想到答案却比自己预料的还要出彩。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说的是叶国柱么?

    宋官子心悦诚服的轻声说道,“字是好字,比起翰林院那帮眼高手低的书呆子,境界不止高出了一大截。”

    陈仲卿捻起宣纸的一角,轻微的吹拂一下,让宣纸上的墨迹早点干涸。

    听到宋官子的话,他回过头笑着说道,“承蒙赞誉。”

    面前的年轻后生是知晓分寸的聪明人,不过宋官子还是小声的提点了一下对方,“突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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