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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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官子也感到奇怪,为什么陈仲卿会向自己提出一个这么奇怪的要求。一般来讲读书人很少会对这种“奇技淫巧”感兴趣,他也是在稷下学宫与钦天监待的那段时间,才偶然对这种火器有过一定的了解。
突火枪这是十几年前南晋北伐时发明的一众管状火器。以巨竹筒为枪身,内部装填火药与子窠,点燃引线后火药喷发,将“子窠”射出,射程勉强在一百多步左右。然而填装时间过长,再加上威力甚小,超过八十步便无法击穿护甲,而八十步的距离已经改变不了什么,足以让北辽骑兵一个冲锋冲上前收割人头。
宋清昭靠着木柜,微微眯起桃花眼眸,似乎在考虑陈仲卿突如其来的性质背后,到底有怎样的秘密。手摩挲着白宣纸,试图找到一个合理的可能性。
他沉声说道,“宋某对突火枪也是略有耳闻,不过此等火器限制极大,不但但要随身携带火种,而且一旦遇上阴雨潮湿天气,火器便无法再使用,除了辅之奇袭之外,限制繁多,不知仲卿要此等火器作甚?”
“爱好而已,钻研一番,想了解其中的奥妙。如果宋掌柜不愿意的话,在下也不强求。”
陈仲卿只是笑了笑,手挑着桌面上的字画,表情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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