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迎春宴(三)
个用意,加重富贵人家的赋税,然而变着变着,便走了样。
且以敛财为主,不是像刘昌郝这样,将富贵人家的钱搬过来,变法搬向贫困人家,于是积累了惊人的矛盾。
但除了王安石那些变法,就没有其他好办法敛财了?有,很多。
简单一点,如高价棉花一样,增加奢侈税,也就是将一些昂贵的名品瓷器、茶叶、采帛、纸墨等商品的过往税提高,反正消耗这些商品的皆是有钱人,加了税,卖的贵,也没有多少关系,那么一年便能增加好几百万缗的商税。
增设遗产税,也不要玩太复杂的,老子快要死了,或要分家了,将房宅耕地留给子女。三等户以下者不用征税,三等户以上者,则可以按田契房契交易税征百分之四的税率,一是能缓控贫富悬差扩大,二一年也能得好几百缗的税务。
再者,反正青苗法是敛财了,何必不改为银行?
将王安石的坊场河渡制扩大,将效益不好的坑矿、官办作坊一起承包出去。
鼓励海外贸易。
不止这几样,还有更“高级复杂”的,只要一一落实,理论上便能实现王安石所说的民不加赋税而国用之足。
不过他不能说。
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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