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审案
了,张家在双溪县只剩下一幢老宅和一个由下人打理的小盐店。在这一个月里,韦应物的足迹遍及了整个双溪县的乡村,通过大量的实地调查,他开始对双溪县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当京里的朋友把韦应物所需的情况发来的时候,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方案,在管于不管间他毅然选择了前者,这便是他韦应物的原则:法无贵贱尊卑,任何事不能不了了之,即使不公也必须有定论.调查张家的背景只是想知道此案的背景和可能的阻力,首先韦应物发公函到衢州,要求把涉案张三郎引渡回双溪县,同是他已做好另一个准备,若衢州不理,则直接上书金陵监察室,由监察室出面问责,或许是时间长久,衢州方面并没有什么阻挠便很快将张三郎解送回了双溪县。
这时,秋收已过,张三郎的再审案便成了忙完农事人们所谈论的焦点,三天后,双溪县县令正式开审张三郎杀人一案,由于老妇人神智不正,故没有成为原告,直接由县里审理。
“大人,我去顾家滋事是真,但却没有想过要杀他们,当时所拿之物都是棍棒,相反他们顾家父子所拿的却是长刀,我的随从也被砍伤,到后来已经不仅仅是两家人斗殴那样简单,本来只有十几个人的阵势竟演变成一百多人的群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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