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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盐铁

强制推行,也不能全部拿走,可按一定比例分一点给地方。”

    李月闻言点了点头说道:“二位都说得有理,限田令就暂缓推行,盐铁专卖令十日后发布,由盐铁监负责草拟方案,可拨军五百人充盐铁吏,相应律法由谘议参军事拟定,同日颁布。”

    永泰元年一月,盐铁专卖令的颁布顿时轰动了江南乃至全国,与盐铁专卖令同时发布的还有户籍令(即分户标准),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盐铁专卖令的影响并不大,但户籍令却涉及到了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令无数人家苦乐参半,户籍令中已明言,将来的授田便以户为标准。为了将来能够多获得田地,分家便成了很多人家最大的对策,这恰恰是户籍令推出的初衷,如细则中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二十一岁成丁,每户原则上拥有丁男不得超过二人,情况特殊可由州府批准,再报金陵户曹事备案。

    户籍令要求各地无论流民、本地民皆要重新统计建立户引,重新明确了唐初以来建立的年龄标准,即:民始生为黄,岁至岁为小,男子岁至岁为中,岁至岁为丁,岁以上为老,户引每年一造计账,三年一造户籍。

    又规定男子年龄未到中者不得娶妻;未到丁者不得分家独立成户;仅独子者不得分家;需赡养父母者可算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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