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安置
杜崇的职责是将管辖下的灾民一一登记造册,并按户发给新的路引,同时还要负责这些灾民的平时生活,他手下还有三人,饶是如此,几天下来,杜崇几人已经累腰都直不起来。一日,杜崇见营内一老人颇有威信,便想出一计,他让每帐各推选出两人作为临时的保长,负责给各帐分发食物、解决纠纷,平静有序的营帐,保长给予奖励:或食物加倍,或可任挑去处。杜崇让灾民自治的办法立刻被大量效仿,连韩滉也亲自来考察,肯定了这种办法,随即下令各营照办,记杜崇‘十九最’一次。杜崇还未上任,便得到考课中的‘使役之最’,令他十分兴奋,连夜修书告之父亲。
灾民在营帐内一般住三到五日,首先由管辖官员登记造册并发给路引,再由地方官员在路引上署名,灾民领到一月左右的口粮便可离开江阴去指定的州县了,那边自然有地方官员接收,路上也有临时食宿之地。但若有伤病,则另营安置,待病好后再全家出发。又按“集中登记,分地安置”的原则,分到一县的同乡,最多不超过百户,这也是防止灾民将来聚众闹事的一个办法。
李月在即墨和王元楷的陪同下在四处巡视,突见一士卒抱一幼儿过来,便拦住问道:“这是从哪里来的小孩?”
“禀告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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