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拾陆 我喜欢和平
上来的有趣。
六六子是个纨绔子弟的,沈休也是个纨绔子弟,俩人住的距离在隔街相对。都说同行是冤家,抢饭碗的事便常有,沈休主要手里是没什么钱,比不了古时石崇同他舅那样的大规模的炫富,诸多荒唐的事宜又有沈相在头上压着,不好施展手脚,怎么比呢,这让沈休想的一脸仙气,头上渐秃。
有一天,沈休洗脸时看着自己的面容,脑壳一道灵光一闪,她开始了各种作,每日上对着街上的大姨们笑一笑,就有无数条挎着篮子的胳膊伸到眼前丢花丢手帕,甚至有些丢银子。
积蓄的人气瞬间在沈休每次出行时人满为患。六六子便冷淡一张脸,带着一群纨绔子弟在学院门口等着沈休,每天脸上都阴郁得像朵没长开的蘑菇。
当然,当初沈休年少无知,瞧他算是个俊秀男子,也曾打过十六皇子的主意,也会对着他笑。虽然如今想想真的叹一声年少无知,三观没树正,才会对这么一朵白一莲花有任何看法。
沈休长相出众,笑起来可以说是没有人说不爱看,当然,后来在同六六子较量中,沈休一直把她的笑当作是一种手段。
六六子每天都冲沈休瞪眼睛,越瞪,沈休笑得越开心,赤裸裸地在挑衅。
六六子打架也不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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