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于景德元年十月,改革川峡地区的军政体制,将益、利、梓、夔4路合并为西川、峡路两钤辖司路。
江西地区,在南唐灭亡后不久,于“太平兴国元年,为江南西路兵马钤辖”。
两浙地区则于“钱氏国除,杭守带钤辖”。
荆湖北路稍晚,也于“咸平中,以守臣为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施夔等州兵甲事”。
边远的广南东西路,由于高、窦、雷、化4州蛮獠寇边,于仁宗景祐二年(1035年)五月庚戌,也“诏知广州兼广东路钤辖,知桂州兼广西路钤辖”。
南方其他路分,管见所及,不见于载籍,但据《宋史》卷261《焦守节传》所载,“咸平中”,曾“置江淮南、荆湖路兵马都监”。
设置提举兵甲司的地区有陕西的永兴军、秦州。
太宗端拱元年,知永兴军府事已“兼提辖五州兵士公事”。
秦州,仁宗景祐三年三月壬辰,始“兼管勾秦陇凤阶成州凤翔府路驻泊军马”,自为1路,即秦凤路。
河东,景德四年四月,命知潞州提辖泽潞晋绛慈隰威胜7州军兵马事。
“京东诸州兵甲,自来专委徐州提辖”,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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