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章 税收
分钱,多的时候也就十分钱。
这样算下来,一个月也就三块钱而已!
但是税收改革之后一切都会变得不同,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半强制性的征税,每个贸易公司的征税方式按照经营的性质依照雇佣员工数量的多少,进行强制性征税。简单的举一个例子,还是拿那个该死面包店来举例,首先为这个面包店定性为“食品加工零售”,为此制定一个征税标准,比如说三块钱。
面包店每雇佣一个员工,每个月缴纳的税金就会多三块钱,如果这个面包店连同厨师和伙计一共雇佣了七个人,加上老板自己就是八个,每个月需要缴纳的税金就是二十四块钱。税务局不会管你具体能够销售多少面包,赚取多少的利润,总之就是这么征税的。如果你觉得经营不善,难以牟利,那完全可以不雇佣员工,老板也参与到经营中来啊。两个厨师加老板,一个月只要九块钱,不一下子就降下来了吗?
每个经营场所都必须严格的登记员工数量和经营性质,不允许出现任何的纰漏,这份档案将由税务局来保管,也是为了以后方便抽查进行的准备。。
当然,这里面同样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老板只雇佣两个厨师,然后老板的妻子、孩子甚至是父母来进行销售,每个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